根据武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精神,2012年分配我校市政府奖学金名额20名。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,经学校同意,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。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规记录;
(二)诚实守信,科研、考试、论文等无作弊、抄袭现象;
(三)学习勤奋,无不及格科目;
(四)在社会实践、文艺体育、创新创业、综合素质等某一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;或其事迹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,为学校争得了荣誉;
(五)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;
(六)二年级及以上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二、推荐办法
(一)各系辅导员、班主任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,提出候选人,经党政负责人集体研究后,向学工部推荐;推荐时,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,重点推荐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;
(二)各群团组织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,提出候选人,经主管部门审定后,向校团委推荐;推荐时,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,重点推荐个性发展、成绩突出的学生;
(三)学工部、校团委对各单位、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查,确定参加答辩会的正式候选人;
(四)学工部、教务处、宣传部、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、政治理论课教师代表、辅导员代表7—9人组成评审小组,在听取候选人答辩意见后,进行综合评定,确定市政府奖学金初评名单,经学校审定同意后予以公示;
(五)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武汉市教育局。
三、推荐名额分配
各系推荐的候选人1000人以下的系推荐1—2名候选人,1000人以上的系推荐3—4名候选人;各群团组织共推荐5—6名候选人,具体由校团委确定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,除填报《武汉市属高校政府奖学金申请表》(在学工处网站下载)外,还要撰写一份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(要求文字精练,突出主要事迹,电子版发送至学工信箱:wsyxsc@foxmail.com)
(二)请各系、有关部门于12月5日下午5点前将候选人材料分别交学工部、团委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
学工部:商 岚(电话:89646269;13207159047)
团 委:亢丽君(电话:89649814;15827108369)
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